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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5 19:0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会议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 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 到监事 5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4-10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点提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06)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
中金有色 | 钨的新时代之一:钨价中枢有望系统性上行,中国钨业龙头配置价值凸显
中金有色研究· 2024-10-01 23:32
全球钨供需格局 - 全球钨供需或将长期维持紧缺,钨价中枢有望迎来系统性上行 [1] - 2023-2027年全球原钨供给预计从7.80万吨增至8.63万吨,CAGR +2.6% [2] - 2023-2027年全球原钨消费预计从9.08万吨增至10.45万吨,CAGR +3.6% [2] - 光伏钨丝消费量预计从794吨增至5025吨,CAGR高达+59% [2] 供给侧分析 - 2023年中国钨储量和产量全球占比分别为52%和81%,对全球供应具有较大影响力 [10] - 中国钨储采比从1995年46年降至2023年37年,显著低于全球平均水平56年 [9] - 中国钨精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从2013年8.9万吨增至2023年11.1万吨,年均增速2.23% [16] - 2024年第一批钨精矿指标6.2万吨,同比-2%,为近年来首次收缩 [16] 需求侧分析 硬质合金需求 - 硬质合金占中国钨消费量56%,其中切削工具占比51% [30] - 新能源车"三电系统"加工对高端数控刀具需求较大 [33] - 2022-2025年国内数控刀片需求预计从5.7亿片增至8.1亿片,CAGR +12% [35] 光伏钨丝需求 - 2023年光伏钨丝已占中国钨消费1%,是增速最快的细分领域 [43] - 钨丝金刚线线径可达28-30微米,优于碳钢丝的33-34微米 [43] - 预计2022-2027年光伏钨丝渗透率从10%提升至70% [47] 其他新兴需求 - 六氟化钨在集成电路制造中应用广泛,预计2021-2025年中国需求从1100吨增至4500吨 [51] - 3D NAND层数增加有望使六氟化钨使用量提升 [51] 价格趋势 - 2024年9月中国钨精矿价格达13.60万元/吨,全年累计上涨12% [67] - 全球钨显性库存处于历史低位,中国APT生产商库存仅1200吨 [73] - 海外矿山开发需要更高激励价格,成本上行压力凸显 [75] 中国钨企发展 资源布局 - 中钨高新拟注入柿竹园钨矿,可增加年产7000吨钨精矿产能 [92] - 厦门钨业推进油麻坡钨矿项目,预计贡献3200吨/年产能 [95] - 章源钨业拥有10个探矿权矿区,保有钨资源储量9.46万吨 [95] 产能扩张 - 厦门钨业计划将钨粉产能扩产60%,硬质合金产能扩产63% [99] - 中钨高新建设微钻项目,远期形成年产2亿支微钻产能 [99] - 厦门钨业推进1000亿米光伏用钨丝项目,产能将翻倍 [99] 行业集中度 - 2023年中国前五大钨企合计钨精矿产量占比47% [81] - APT、钨粉、硬质合金环节CR5分别达56%、72%、46% [81]
中钨高新: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4-09-26 19:48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该事项最终能否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4-10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 审〔2024〕26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 以受理。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
中钨高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9 18:41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4-104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9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3 号五矿广场 A 座 619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仲泽 6.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
中钨高新:中钨高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9 18:4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70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本所指派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 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4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并决议 ...
中钨高新:关于参加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9-19 18:41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4-10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24 年半年 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生 产经营和业务展望,根据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五矿")统一安排,公司将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4:30-17:30 参加中国五矿控股上市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集体业绩说 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联系人:刘文婕 王玉珍 联系电话:010-60163249 0731-28265977 (一)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16:30 ( 二 )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s://r ...
中钨高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问询函的回复
2024-09-13 22:07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钨高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配套募集资金的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4)0205096 号 由话 Tel: 027-86791215 传直 Fax: 027-85424329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钨高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配套募集资金的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4)020509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发出的《关于对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间询函(2024)第3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已收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申报会计师"、 "本所")作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 审计机构,我们以对标的公司相关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以及中钨高新备考财务报表执行 的审阅工作为依据,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逐项认真履行了核查 程序,并出具本问询回复,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回复所用释义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报告书 ...
中钨高新: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钨高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9-13 22:0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二〇二四年九月 引 言 致: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钨高新、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作为中钨高新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钨业)、湖南沃溪矿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溪矿业)持有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柿竹园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就中钨高新本 次交易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情况相关事宜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2023 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214 号)、《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57 号)、《监管 ...
中钨高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2024-09-13 22: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九月 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 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 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 险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 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 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中列载 ...
中钨高新: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问询函》的回复
2024-09-13 22:04
股票代码:000657 股票简称:中钨高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钨高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 募集资金的问询函》的回复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九月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4〕第 3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会同本次交易相关方及中介机构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讨论核实,现就问询函相关内容作如下回复说 明,并根据问询函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本回复报告中涉及 补充披露的内容已以楷体加粗文字在《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显示。 如无特殊说明,本意见中出现的简称均与《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的释 义内容相同,本文涉及数字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