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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3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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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30012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5-04-28 22:52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10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候选人提案[8] 董事选举 - 当选董事得票总数应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 累积投票制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时应在通知中说明并公布细则[5] - 召集人须制备适合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并说明[5]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投票[5] 制度修订 - 将全文“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5] - 修订后制度条款序号及引用相应变更[5] - 修订后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生效[5]
汇川技术(300124) -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义 务,全面、有效地宣传和提升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 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和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六条 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已经发生亏 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 不得对外捐赠。 第七条 公司按照内部议事规范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 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 可参照本办法,拟定自身的捐赠事务管理制度,并按规范执行。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定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以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抗自 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 ...
汇川技术(300124)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事项是指《企业会 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定义的会计政策变更、会 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 第四条 公司不得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公司业绩以及所有者权 益等财务指标。 第二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与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更正会计差错,由财务部门负责事项研 究、草拟有关方案、文件以及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沟通, 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 程序及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
汇川技术(300124) -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接待原则与人员 -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5] - 接待人员应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等素质技能[6] 管理与培训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董秘办负责具体接待事务[5] - 公司应培训员工,加强网络信息管理监控[5] 沟通内容与限制 - 公司与来访对象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7]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9] 活动安排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上直播,需提前公告[9][12]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来访需沟通、预约登记、签承诺书,交流要记录存档[11] - 特定对象文件发布前知会公司,有误应改正[12] 登记制度 - 建立接待活动备查登记制度,活动结束2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14] 投资者来访要求 - 投资者现场参观交流需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董秘办[21] - 投资者预约调研活动需下载登记表发至邮箱ir@inovance.cn[21] - 来访投资者需下载打印并签署《承诺书》,当次有效[21] - 来访投资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2] 信息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17] - 公司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后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正式披露[18] 责任与制度 - 违反制度造成损害或损失的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7] - 制度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亦同[19] 文件发布 - 基于调研形成的文件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26]
汇川技术(300124) - 合同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合同判定与期限 - 重大购买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2] - 重大销售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2] - 合同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一年,特殊情况签长期合同需审批[4] 合同管理与流程 - 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法务部全面负责,业务部门负责所在部门合同管理[6] - 业务部门起草合同,法务部审核备案,审计部门审计核查监督[6] - 签订合同前了解对方主体资格和信用状况,重大或涉外合同谈判需专业人员参与[8] - 合同起草后依次经部门负责人、法务部门审核,再报分管副总经理核准[8] - 职能部门提交合同草案预留1 - 2个工作日供审核,普通合同审核最长不超10个工作日,涉外、重大合同不超20个工作日[11][12] 合同签订与履行 - 对方履约能力或资信有瑕疵,签合同需其提供有效担保[12] - 正式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授权需签授权委托书[13] - 合同生效后内容约定不明可协议补充或按规定确定[16] - 合同履行涉及多部门时应及时准确发出协助通知[16] - 变更、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协商和答复[18] 合同纠纷处理 - 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应依据法规在规定时效内协商并报告[21] - 经办人收到合同纠纷通知应收集证据并递交说明[21] - 法务部门需在3 - 5日内提出合同纠纷处理意见并提交审批[22] - 处理合同纠纷应遵循及时、协商、维护权益原则[21] 合同保管与评估 - 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交相关材料给保管人并建台账[24] - 职能部门合同保管人应在合同签订3年后按档案管理制度整理保管合同文本[24] - 公司至少每年年末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25]
汇川技术(30012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由具有3年以上经济、金融、 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人担任。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 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并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董事兼任。但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果 某一行为应当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兼任公 ...
汇川技术(30012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的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 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下列对外担保 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 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五)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
汇川技术(3001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一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6]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7]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7]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股东会通过后两日内申报身份信息[11] - 新任高管董事会通过后两日内申报身份信息[11]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6]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22]
汇川技术(300124) - 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5-04-28 22: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四月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通知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其前身深圳市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 ...
汇川技术(300124)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4-28 22: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汇川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种类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