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60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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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603259) -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5-03-17 20:45
审计会议 -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2] 财务审计 - 审计委员会认为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无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4] 制度与机构 - 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细则[5] -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及德勤关黄陈方为2024年度境内外外部审计机构[7] 内控与资金 - 审计委员会认可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可行性[8] - 认为集团内部控制运作符合要求[9] -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合规[10]
药明康德(603259) - 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5-03-17 20:45
会计政策变更 - 2025年3月17日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3] - 变更后持续经营业务划分为化学、测试、生物学和其他业务[4] - 自2024年四季度起按新形式披露报告分部信息[7] - 变更仅影响分部信息列示,不影响财务报表数据[8] -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并自2024年四季度执行[10][11]
药明康德(60325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3-17 20:45
审计机构 - 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为德勤华永,境外为德勤香港[1] 审计情况 - 德勤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有效性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4] - 德勤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 审计流程 - 2024年3月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德勤[6] - 2024年7月审议通过半年度财报[6] - 2025年3月审议通过年度财报等议案[7] 审计评价 - 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审计表现良好,按时完成工作[8]
药明康德(603259)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3-17 20:45
业绩总结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3][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95.40%[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比97.90%[7] 未来展望 - 下一年度完善和修订内部控制体系[17] - 下一年度梳理和优化各项业务流程[17] 其他 -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11] - 报告期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4][15][16][17] - 无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17]
药明康德(603259)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5-03-17 20:45
业务计划 - 2025年度拟开展不超7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3][6] - 交易品种含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3][5] -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或至2025年相关会议审议2026年度额度之日止[7] 业务进展 - 2025年3月17日董事会通过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9] 资金来源 - 业务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6] 风险提示 - 汇率波动、合作机构风险等多种因素可能致公司损失[12][13] 业务优势 - 可锁定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影响,符合发展需要且不损害股东利益[16] 信息披露 - 按准则核算,依规则披露业务信息[16]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5年3月18日[18]
药明康德(603259)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3-17 20:45
现金管理计划 - 拟用不超80亿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2][6] - 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或12个月孰短[2][6] - 投资对象含银行、券商等理财产品及货币基金[2][8] 投资限制 - 12个月内单银行理财本金不超总资产25%[6] - 12个月内理财预计最高收益不超税前利润25%[6] 审批与管理 - 理财需授权人事先审批,合同经法务审阅[11][12] - 财务部跟踪投向,建台账管理并及时风控[12]
药明康德(603259) - 关于2025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025-03-17 20:45
业绩数据 - 2024年技术服务实际发生金额36,964,408元,2025年预计额度37,000,000元[6] - 2024年综合服务实际发生金额3,221,354元,2025年预计额度3,300,000元[6] - 2024年物业出租实际发生金额1,810,892元,2025年预计额度1,900,000元[6] - 2023年关联方总资产5,657,573万元,净资产4,401,788万元[11] - 2023年关联方营业收入1,703,426万元,净利润357,062万元[11] 会议与决策 - 2025年3月3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审议通过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议案[3][4] 交易定价 - 技术和综合服务定价按市场价格并成本加成协商确定[11][12] - 物业出租交易价格参考当地临近物业现行市价厘定[12] 交易影响 -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不损害股东利益[2][13] - 公司不因关联交易依赖关联方,不影响独立性[2][13]
药明康德(603259) -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草案)
2025-03-17 20:45
股份奖励计划基本信息 - 药明康德H股于2018年12月13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5] - 奖励期限从采纳日期起至采纳日期10周年前一个营业日止[4] - 计划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等适格员工[9] - 最初计划受托人为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9] - 计划受托人将使用不超过25亿港元资金购买H股股票[9] 参与者相关 - 截至计划披露日,关连选定参与者包括Ge Li(李革)等12人[4] - 选定参与者选择需依相关法律规定,有特定情况者不得入选[17] 计划实施条件与目的 - 计划实施先决条件是股东大会批准采纳并授权董事会授予奖励等[11] - 计划目的包括吸引激励人员、推进薪酬政策、肯定管理层贡献等[13] 授予条件与金额 - 集团2025年营业收入达420亿元以上为基本授予条件,达430亿元以上为附加授予条件[19] - 只达成基本授予条件,最多用计划上限60%(15亿港元)授予奖励;同时达成两个条件,可用整个计划上限授予奖励[19] - 受限于基本授予条件达成,授予关连选定参与者奖励数量不超计划上限60%的25%;同时达成两条件,不超整个计划上限的25%[19] 归属比例 - 针对采纳日期为适格员工的选定参与者,2026 - 2029年每年12月内归属比例均为25%[25] - 针对采纳日期后成为适格员工的选定参与者,第一期归属比例0%,第二期、第三期归属比例25%,第四期归属比例50%[26][28] 绩效考核与归属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系数为B - (或等同评核结果如「满意」)或以上为100%,以下为0[27] 股份购买与转让 - 公司应尽快向信托公司转汇资金,指示受托人以现行市价买H股[22] - 受托人收到汇款后,按公司指示尽快按现行市价买H股[22] - 受托人只有奖励股份在信托中,才有义务在归属时转让给参与者[22] 特殊情况处理 - 因法律或监管限制,选定参与者无法接受H股奖励时,公司将指示受托人按市价出售已归属股票并支付现金[30] - 选定参与者因不能胜任工作等原因变更职务,已授予但未归属的奖励股份可能立即失效[34][35] - 选定参与者因工伤身故,已授予但未归属的奖励股份立即归属;主任或以上员工非因工伤身故,已授予但未归属的奖励股份也立即归属[36] - 选定参与者被宣布破产等情况,已授予但未归属的奖励股份可能立即失效[38] 竞业限制与违规处理 - 选定参与者停止受雇于集团后2年内有多项竞业限制承诺[45] - 违反奖励转让规定公司有权取消未归属奖励[42] 公司控制权与清盘处理 - 公司控制权变更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加速奖励归属日[46] - 公司自愿清盘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加快奖励归属日[51] 计划变更与终止 - 计划变更需经该日计划受托人所持所有奖励股份面值金额超一半的选定参与者书面同意,或经选定参与者会议由决议日持有计划受托人所持全部奖励股份面值一半以上表决权通过的普通决议批准[58][59] - 计划在奖励期限结束或董事会确定的提前终止日期孰早者终止[61] 费用与通知 - 公司承担建立及管理计划的费用,包括通讯、购买H股、印花税及注册费等[64] - 公司与适格员工间通知或通讯可通过预付邮资、亲自交付或电子方式发出[64]
药明康德(603259) - 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预案
2025-03-17 20:45
回购方案 - 回购资金总额10亿元[2] - 回购价格不超92.05元/股,不高于前30交易日均价150%[4] - 回购期限不超12个月,受A股回购授权期限限制[4] - 预计回购股份约10,863,661股,占总股本0.38%[10] - 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18] - 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资[16][25]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803.26亿元,净资产586.33亿元,流动资产386.90亿元[21] - 回购资金占总资产1.24%、净资产1.71%、流动资产2.58%[21] 实施条件与风险 - 方案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8][30] - 存在股价超上限、重大事项等导致无法实施风险[30]
药明康德(603259) -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3-17 20:45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2024 - 2025年独立董事独立性[1] - 独立董事任职符合独立性要求[1] - 董事会意见日期为2025年3月17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