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0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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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000728)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管理办法
2025-07-01 18:17
评估安排 - 每年至少开展1次合规管理有效性全面评估,每3年至少1次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评估[3][4] - 遇重大行政监管措施等情况开展专项评估[4] - 董事长任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总裁任副组长[5] 评估实施 - 授权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不得由单一主体负责[5] - 涵盖合规管理环境等多方面[7] - 程序包括准备、实施、报告、后续整改[10][11] - 各部门开展自评并提交材料[12] - 实施小组收集资料、复核自评底稿并重点评估[12][20] - 方法包括访谈、文本审阅等[21] - 可进行抽样分析、穿行测试及交易业务系统数据测试[13][14] 评估报告与整改 - 结束前与被评估部门沟通结果,被评估部门反馈[14] - 小组撰写报告,成员签名[14] - 报告经确认、审批后提交审议并披露[15] - 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期限[15] - 小组和管理层跟踪整改情况[15] 其他规定 - 评估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考核问责[18] - 评估前发布年度方案[20] - 收集情况可参考监管部门表格编制底稿[21] - 办法经董事会通过,授权内审部门解释修订,原办法废止[21]
国元证券(000728)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防控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
2025-07-01 18:17
反洗钱体系 - 构建以“洗钱风险自评估”为基础、“内控管理”和“义务履行”一体两翼的反洗钱工作体系[4] - 建立“业务条线、合规和内部控制职能部门以及内部审计”的反洗钱三道防线[17] 责任分工 - 董事会对公司洗钱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监督责任[10] - 执行委员会是反洗钱领导小组[10] - 经营管理层风控与合规委员会对洗钱风险管理事项决策[11] - 合规总监为反洗钱工作牵头高管,向董事会报告[15] - 各分支机构建立反洗钱工作小组[16] 人员配置 - 兼职人员占全部洗钱风险管理人员比例不高于80%[16] - 风险管理岗位专职人员需三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历[17] - 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设洗钱风险管理岗位[16] - 反洗钱管理部门配专职人员[16] - 其他部门及子公司设反洗钱联络人[19] 系统建设 - 信息技术部门建立完善反洗钱信息系统[17] 宣传培训与考核 - 组织开展各类反洗钱宣传和培训[20] - 反洗钱工作评价纳入风控合规绩效考核体系[21] - 建立反洗钱奖惩机制[22] 反洗钱义务 - 涵盖客户尽职调查、资料保存、报告等多方面[24] - 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识别核实客户身份[24] - 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和交易相关资料[24] - 发现恐怖活动资产立即冻结[24] 信息管理 - 各部门对反洗钱相关信息保密[25] - 按“最小知情权”原则配置信息系统使用权限[26] 报告机制 - 分支机构特定情形向分公司和反洗钱管理部门报告[26] - 子公司特定情况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报告[26] - 国元国际按香港法规履行义务并向母公司报备[27] 制度更新 - 本办法生效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防控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废止[30] 评估周期 - 洗钱风险自评估周期原则上36个月,风险高时缩短为24个月[6]
国元证券(000728)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01 18:17
制度相关 - 国元证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2025年6月30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制定落实,秘书协调工作[9][14] 沟通相关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战略、管理信息等,方式多样[5] - 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设联系电话专人负责[6] 会议相关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报后开业绩说明会[7][8] 培训与档案 - 定期开展投关管理培训,鼓励参加相关培训[12] - 建立健全投关管理档案和数据库并记录活动[12]
国元证券(000728)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025-07-01 18:17
捐赠原则与范围 - 对外捐赠遵循“自愿无偿、量力而行、程序规范、诚实守信”原则[3] - 对外捐赠范围包括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4] 捐赠规模与审批 - 当年对外捐赠总规模原则上不超当年利润总额的1%[6]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1000万元捐赠需董事会审议批准[11]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对外捐赠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1] 预算与备案 - 对每一会计年度内对外捐赠实行严格预算管理制度[8] - 控股子公司将审批后的年度对外捐赠预算5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备案[8] - 全资/控股子公司预算内捐赠项目完成后2日内报公司备案[8] - 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预算内对外捐赠项目3个工作日内上报集团公司[12]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经2025年6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6]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 - 办法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6] - 办法与国家新文件相悖时冲突部分以国家文件为准[16]
国元证券(000728)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25-07-01 18:17
财务制度与管理体制 - 国元证券财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30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授权、预算控制、目标考核”的财务管理体制[8] 风险控制指标 - 公司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28] - 公司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0%[28] - 公司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28] 资金管理 - 公司集中负债管理权限,重大资金事项集体决策,禁止分支机构从事部分资金行为[12] - 公司建立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管理相分离体系,资金调拨和运用实行授权批准制度[13] 资产分类与核算 - 公司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3] - 对其他单位投资占比20%以下或虽占比20%(含)以上但无重大影响的计入金融资产[42]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 单价在5000元(不含)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有形资产计入固定资产[44] - 计算机软件按3年摊销,交易所席位费按10年摊销[54] 信用风险与损失计提 - 债券在合同付款逾期超过30天,认为其信用风险显著增加[60] - 债券在合同付款逾期超过90天,认为其造成信用损失[60] 费用与支出 - 公司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职工福利支出,直接在费用中据实列支[76] - 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拨交工会使用[76] 收入与利润 - 公司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90] - 营业收入主要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等[90] 财务报表 - 公司按月编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财务报表[104] - 公司合并或汇总编制的财务报表按人民币折算编制,外币报表作为附表[106] 企业合并与处置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4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42] 其他 - 公司重组时国有划拨土地可按继续划拨、作价入股、出让、租赁四种方式处理[121] - 营业用房(装修)折旧年限为5年[129]
国元证券(000728)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01 18:1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其他报告情形 - 诉讼、仲裁事项单笔或累计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7]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需报告[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报告[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发生特定事件需报告董事会[14] 报告流程与要求 - 报告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告知董秘和董事会办公室[15] - 已报告重大事项超交付或过户期限三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6] - 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1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经第一责任人确认后报送董事会办公室[20] - 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人负有督促报告职责义务[20] 保密与处分 - 接触应报告信息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1]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公司将视情节处分[22] 制度定义与生效 - “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拟报告信息当天(不超当日24时)[2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4]
国元证券(000728)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1 18:17
风险管理委员会设立 - 经2025年6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1] 人员构成 - 由3至5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4] 主要职责 - 审议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目标、政策等并提意见[7]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可豁免通知期[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5年[1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4]
国元证券(000728)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1 18: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至5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发现异常可调查,必要时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0] - 督导内审机构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 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3] - 关注现金分红政策落实,督促改正问题[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1次,可开临时会议[17] - 提前三日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豁免[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采用其他方式[17] - 内审部门可列席,必要时邀董事等[17] - 必要时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5年[18] 其他 - 会议前期准备及决议落实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15] - 对报告评议后将决议呈报董事会[15]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0]
国元证券(000728)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具分类、计量及其公允价值确定管理办法
2025-07-01 18:17
金融资产与负债分类 - 公司金融资产分三种计量方式[6] - 公司金融负债分交易性和其他金融负债[8] 金融资产与负债计量 - 拆出等资金按公允价值和费用之和初始确认,按摊余成本计量[9] - 改变业务模式对金融资产重分类用未来适用法[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按公允价值计量[1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由初始金额调整确定[11] - 实际利率用于金融资产现金流折现[1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减值等计损益,账面价值变动计综合收益[12] - 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费用计当期损益[8] - 其他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和费用之和初始确认,后续按摊余成本计量[9] 信用损失计量 - 第一阶段金融工具按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准备[16] - 第二阶段金融工具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准备[17] - 第三阶段已减值金融工具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准备[17] - 债券逾期超30天认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17] - 债券逾期超90天认为造成信用损失[17] - 债券业务预期信用损失为三者乘积折现结果[18] - 融资类业务预期信用损失为二者乘积折现结果[19] 信用损失计提标准 - 活期存款等一般不计提信用损失准备[22] - 公司一般性应收款项单项不重大标准为1000万元[22] - 账龄一年以内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5%[23] - 账龄一年至二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10%[23] - 账龄二年至三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20%[23] - 账龄三年至四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50%[23] - 账龄四年至五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80%[23] - 账龄五年以上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100%[23] - 逾期90天且担保比例低于100%按差额全额计提[21] 风险管理与制度 - 风险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至少每年检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有效性[20] - 风险管理部门至少每年对估值模型有效性检验评价[29] - 公允价值计量分三个层次输入值[30] - 金融工具估值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32] - 公司经营层可制订金融工具估值具体方法[32]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32] - 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2]
国元证券(000728)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1 18:1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至少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以现场召开为原则[12]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可聘请中介机构[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12] - 考核对象为支取薪酬董事和董事会聘任高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