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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源电气(00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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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源电气(00202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2025-12-15 20:00
1、股东大会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3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 31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
思源电气(002028)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5 20:00
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9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决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 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 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 年12月9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采取了 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增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 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思源电气:拟首次公开发行H股在港上市
新浪财经· 2025-12-15 19:59
公司资本运作与战略规划 - 思源电气计划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1] - 此举旨在拓展国际市场,增强资本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1] - 具体发行数量、定价及时间安排尚未披露,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推进相关工作 [1]
思源电气(0020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5 19: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十日内反馈[10][11][12] -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0][11][13] - 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20日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以前通知[1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9] 股东会变更 - 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2] 关联交易表决 - 香港联交所上市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股份表决权 - 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董事提名与投票 - 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推荐[33]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投票权等于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33] 计票与监票 - 反对意见股东表决权超半数需另行推选计票和监票人[36]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0] 香港上市表决 - 特定议案表决需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违规不计入有效结果[51] - 交易达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3] 投票统计 - 投票结束后应合并统计结果[44] 决议公告 - 及时公告决议,列明相关情况,提案未通过或变更需特别提示[45] 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6][48] 方案实施 - 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48] 回购决议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次日公告[48][4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问题的股东会决议[49] 规则生效 - 规则自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53]
思源电气(00202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2025-12-15 19:47
第一条 为推进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一步确立与现代企业制度 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管人员积极、主动为企业创造利润和财富,提高企业 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 1.董事长; 2.总经理; 3.副总经理; 4.财务总监; 5.董事会秘书; 6.董事会指定其他人员。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高管人员的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营经济指标与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司 年度经营计划、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 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2.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3.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4.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绩效考核体系 第五条 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由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董事长组成。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 ...
思源电气(00202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5 19:47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 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 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公司变更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必须经过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 ...
思源电气(00202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12-15 19:47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证券及 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前,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 ...
思源电气(00202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15 19:47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新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思源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
思源电气(0020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5 19:47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 ...
思源电气(0020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5 19:47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明确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 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和《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集、召开、 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若公司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董事会的召集、 提案、审议、表决、决议及信息披露等事项需同时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规则 未明确的,参照《香港上市规则》执行。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